✈️【歡慶2周年 與苓共享新旅程】活動注意事項
- 當日消費滿$1,500可扭一次,依此類推。
- 本活動不得與其他會員共同累積消費。
- 兌換過發票不再做累績使用。
- 2024.05.01(三)於官方粉專公告中獎者後,活動小組會以電話聯繫及簡訊寄發中獎通知函,中獎者最遲須於 2024.05.31(五)前回覆,逾期者或資訊不正確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中獎名額將不進行遞補。
- 本活動機票獎項將以【可樂旅遊】 兌換劵贈出:市值 30,000 元,共計 1 名,超過面額 30,000 元,中獎者得依【可樂旅遊】報價給付,中獎者應自行與【可樂旅遊】服務專員聯繫。
- 本券兌換開立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,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,亦不再另行補發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1,000 元應列入個人所得申報。中頭獎者除前述文件外,因獎品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,000 元,依法中獎者需先行繳納 10% 稅金(稅額以市價計算),並由執行單位代收代繳(僅收現金附上領據),使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- 如遇國定假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主辦單位或活動執行單位有權變更抽獎日期及公告日期。
- 兌換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。
- 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「代收轉付」,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;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。
- 本兌換券採無記名式,中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,若有遺失、被竊、被複製、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, 恕無法補發,亦不得要求補償。
- 可使用購買不限航空、航點來回機票,依金額折抵$30,000元,票券一經使用即無法退票。
- 如中獎者無按照確認日期兌換/使用機票,視同放棄機票,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抵現金、退換、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。
- 詳細使用規範依兌換劵上條款為主。
- 以上獎項限乙次兌換完畢,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。
- 本中心保有最終活動調整、變更、解釋及取消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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